“嘶...” 李铮将胳膊上的伤口用碎布条扎紧,疼痛让他倒吸了口凉气。北风带来的寒意让人浑身有种麻痹的感觉,但没有使疼痛减轻,反而愈发的剧烈。 打了个寒噤,三两下穿好了外套。麻布编制的外衣虽然防寒性能不好,但总算比不穿要来的温暖。 重重的躺在干燥的草坡上,李铮将染血的缳首刀掀在一边,双臂一抱,蜷缩起身体,轻轻的舒了口气。 “这该死的羌人!” 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,李铮侧脸看向早就躺在一旁的大个子,道:“这也太乱了...” “这里是凉州!...早说去灵州的...富平这边行不通。” 大个子微微侧过头来,露出一张粗犷的脸,神色间有些抱怨。 “这不图个近便嘛...富平毕竟是郡治...”在李铮的思维里,作为郡治大城,必然更富庶,所以坚持要去富平。没想到非但让自己受了伤,一路上被追的如丧家之犬,还连累大个子张山跟着一起狼狈跑路。 要知道,这一路过来,吃的穿的,喝的用的,可都是张山出的钱。要不是有他,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,因此李铮心里的确有些过意不去。道:“我...某不是不了解凉州的情况嘛。” 闷闷的嗯了一声,张山闭口不言,良久才道:“那现在是什么打算?” “打算...听你的吧,去灵州。” 大个子点了点头,身体瞬间放松,整个人都藏进了枯草丛里。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,李铮微微叹了口气,神色迷离。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月余。起初无所适从,到现在虽不说如鱼得水,但起码已经有所适应。不论是待人接物,还是生活习惯,都逐在渐向这大环境靠拢。 人,的确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。 当然,也与李铮自己有很大的关系。对于那个世界,他了无牵挂。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坚韧的意志,让他能很快融入新的环境。 初来乍到,四顾茫然。不过好在老天爷还算有点意思,给了他一点本钱。不过孤身一人的他,仿佛独自行走在无边的黑暗中,完全没有安全感。 所以在遇到大个子张山的时候,李铮才会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