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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迷仔一鞠躬,谢谢大家看完这本吵吵闹闹的小说。

(迷样的旁白:你哪本书不是吵吵闹闹的啊?)

偷偷告诉诸位读者大德,这本书,其实,是我十八岁那年的断头稿。

(这句话一定要过稿之后才能讲出来,否则绝对被编辑砍)

还有,那个“人财两得”

其实也是同一时期的稿子。

想当年阿迷仔还是粉鲜粉嫩的十八一枝花,为了赚钱贴补家用,毅然决然下海卖字,于是野心勃勃地开了word文件,就这样在键盘上敲敲打打起来。

事隔多年(到底是几年,请各位就不要太认真去揣测),阿迷仔根本就已经将这件事情忘光光,某天整理塞了一堆小游戏跟奇怪图片的硬盘时,这才发现有两个写到一半的故事,就静静地躺在我的数据夹里,看看那日期唉唷!

岁月如梭啊我的天!

当初到底为什么没继续将小说写完,已经不得而知(想必是考上大学之后,纵情声色、夜夜笙歌而忘记还没写完的作品)。

但,在事隔多年的今天,既然命运引导我点到这个数据夹,想必这就是天意,要我完成十八岁那年未竟的梦想--(迷仔双手握拳、眼中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)

于是,阿迷仔开始着手补玻网,将有头无尾的小说捡起来绩写下去。

“人财两得”

的运气还不错,在阿迷仔呕心沥血的修补跟延续后,安全过关!

“极恶劣关系”

比较可怜,被退了一次,在大修特修之后,这才噙着眼泪领来一纸合约书。

至于为什么被退,实在是因为迷仔当年的构思太过无厘头,疯狂到了莫名其妙的地步(果然是功课压力太大?),令编辑掩面摇头不忍卒睹。

最后阿迷仔只好砍啊砍地杀掉一堆搞笑镜头,以免整本书变成笑话大全。

结论是:原来迷仔早在十八岁那年,就已经是个思想不正常的少女了(哭)。

嗯啊,这回的后记就写到这里(实在是不知道要掰啥了)。

请各位期待迷仔下一本书,阿迷仔会竭尽所能娱乐大家滴--这是一定要的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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